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部署,全面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鼓励和引导高校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推动产学研融通创新,现将《江苏省开展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改革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推进实施。
附件:关于在全省开展科技成果__“先使用后付费”改革的通知.pdf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