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券助力企业创新创业

2024-10-14 来源:徐州市科技局 作者:徐州市科技局

为大力促进全省优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降低企业创新创业成本,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速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省科技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江苏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苏科规范〔2024〕2号)。

1.支持对象。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如在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入驻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的在孵创新创业企业等。

2.支持标准。省创新券对单个企业一个年度内的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14万元,原则上不超过企业购买服务实际发生金额的35%。原则上联动地区与省创新券按照不低于3:7比例联动。

3.支持范围。企业购买与其科技创新活动密切相关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服务。

4.服务单位。向江苏企业开放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如在苏部(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支持建设的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

通知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